大家都知道,藏獒是一种凶猛,脾气大的烈性犬,以前除了一些人因为爱好饲养外,在市区内根本见不到。
但6月10号上午,住在沙子口大桥附近的居民发现,他们住的地方出现了一只到处乱跑的藏獒。
沙子口大桥附近的藏獒▼
周围居民说,这只藏獒是当天早上7点钟左右出现的。在它咬伤一名路人后,居民赶紧报了警,崂山公安分局特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了现场。
崂山公安分局特警大队民警李泷杰:“我们到现场时,一名女性市民的手臂受伤血流不止,她饲养的宠物狗也奄奄一息。那是只黑色的藏獒,体型身长在一米五、一米六左右。这只狗神情比较警觉,一直在观察周围有没有危险,在院子里不停的跑动,十分凶猛。”
由于藏獒四处乱跑,民警无法实施有效抓捕,为了保证周围居民的安全,在合力将藏獒逼入一个简易棚之后,民警选择将它直接击毙。
民警准备击毙藏獒▼
随着一声枪响
藏獒被击毙▼
被藏獒咬伤的市民在第一时间被送到医院进行救治,目前已无大碍。在整个处置过程中,并没有人来认领藏獒,所以民警基本认定,这是一只无主藏獒。
崂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侯成舜:“对于藏獒在内的四十余种禁养犬只,是严禁在家中饲养的,如果家中有饲养的可以送到市公安局指定的收养机构。养犬条例实施以来,6月8号以来,我们已经为辖区44名市民办理了犬只的电子标识。”
详细条例:养狗的市民注意:6月8号开始,狗狗们要办“身份证”了!
养犬人取得犬只后,应当携犬只到养犬登记服务场所办理信息登记,领取犬牌,按照每只犬4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居民每户限养一只犬,《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办理犬只免疫登记的,不受此数量限制。
有关部门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确定了烈性犬名录,居民不得饲养名录中规定的烈性犬。
根据日前刚刚发布的《青岛市养犬条例》,藏獒属于烈性犬只,已经被明令禁止饲养。同时,公安部门提醒,对于可以饲养的犬只,市民应及时到规定地点进行信息登记、免疫和加施电子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