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市刊发了最新版养犬管理条例,目前正在征求社会意见,其中有一些条款受到了大家热议,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二胎狗”将被罚。
“在严格管理区内个人养的,每户限养一只”。也就是说,一户只能养一只狗,现在来看这点是非常明确的,所以如果想再养一只狗狗互相做个伴是不可能的了,陪伴它的也只能是你了,但规定中并没有说不能养猫,所以如果害怕狗狗孤独,可以尝试再养一只猫……
2、幼犬出生后只能在狗妈妈身边呆3个月。
“出现母犬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三个月内自行妥善处理超过前款规定数量的犬只,或者送到犬只留验场所”。这一条似乎与上面那条互相呼应,都是为了限制每户的养犬数量,其实对于“幼犬3个月内必须离开狗妈妈”之类的规定并非广州独创,其它城市的养犬条例也曾有过涉及,当然,执行的力度几乎很小。
但是不管怎样,如果你的狗狗是母犬,发情期时请格外注意它的“狗生安全”,外出遛狗时一定做好防护措施,避免“意外惊喜”,因为这种意外的结果大多是不受人待见的“串串”,很有可能导致更多的遗弃!
3、未成年人禁止遛狗。
在养犬管理条例的第30条里面有一些争议比较大的内容,比如规定了牵引绳的长度、规定了遛狗必须带嘴套、规定了必须由完全明事能力的人携带等,那么以后未成年人遛狗是否就违规了呢?对此新手养狗大全个人是这样理解的:未成年人单独外出遛狗属违规,但如果由其监护人在旁同行则不算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