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再在深圳吃狗肉就违法了

茅山道士带你飞 2020-04-05 22:20发布于行业

2020年3月31日,深圳通过了一份“沉甸甸”的新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以白名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哪些肉类可以吃,同时特别解释和明确了一些不可以吃的动物,比如禁止食用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猫狗包括在内!

对于违反规定后的处罚措施,条例也列举的很详细,甚至动用了征信系统,比如因违反该条例条款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会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如果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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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9年前,深圳就开始着手禁止吃狗肉的事情了,经过这9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借助“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扩大了保护范围,把猫狗列入其中,真的希望全国各地都来“抄作业”啊! 其实深圳一直是个“有爱”的城市,在全国大多数城市禁养中华田园犬时,深圳就率先顶着压力将中华田园犬移出“禁养犬名单”,这项工作在去年年底已经完成,今年又立法禁食狗肉,两件事都是全国独一份儿,开放包容的深圳一直走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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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食狗肉,允许中华田园犬办证,深圳啊深圳,必须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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